关于给予未按时缴纳会费单位退会的公示
更新时间:2025-07-21 点击数:519 次 来源:
关于给予未按时缴纳会费单位退会的公示
根据《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章程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:“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”现将拟退会的会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(2025年7月21日至7月29日)。相关单位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。联系电话:88821015、88810332。
公示名单如下:
温州市旭阳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浙江贝克装饰有限公司
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浙江绿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温州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温州顺生建设有限公司
温州尚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浙江毅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温州集程建设有限公司
温州市易家装饰有限公司
博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
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浙江诚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
浙江旭扬建设有限公司(原永嘉中宏)
浙江硕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
荣景建设有限公司
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
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
2025年7月21日